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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届中国广州国际家具展展前通知
(适用于民用古典家具展)
感谢贵司对展会的大力支持!
本届展会首次启用琶洲二期展馆,且两期展馆同时使用。目前新馆在配套设备和物流安排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明因素,为确保展会能顺利举行,现将展会的重要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筹撤展车辆要求:
1、A区展馆(1-8号馆): (原A-E,J-K号馆)
整车长度为10米以下(含10米);
整车高度为4.5米以下(含4.5米);
2、B区展馆(9-13号馆):(琶洲二期展馆)
整车长度为10米以下(含10米);
整车高度为4米以下(含4米);
二、最新“车辆行驶及停放示意图”已附在筹撤展车证背面及网站http://www.ciff-gz.com 登出。车证将于2月28日前快递出去,请留意查收。
三、请各参展单位积极配合大会承建商的工作,对于展位装修审查不合格、未提交特装资料或资料不齐的,请尽快联系承建商。
四、请未交齐展位费用的企业留意日前大会所发出的催款通知,按要求落实汇款。
特此通知、谢谢合作!
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公司
2008年2月26日